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水利资讯>>地方水务
承德县多措并举确保安全度汛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0次
针对今年防汛形势,承德县立足实际,超前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今年汛期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及时调整防汛指挥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调整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镇和包重点涉汛工程制度、防汛工作督办和交办制度,重点落实水库、塘坝、防洪坝、尾矿库、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工程县、乡、村三级行政责任人、值班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度,形成了1×23(乡镇)×378(村)层层有指挥、处处有落实的防汛工作局面。
二是修改完善各项预案,强化防汛工作制度落实。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易看易懂,简便实用”的原则,对《承德县突发洪水应急抢险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完成了对《承德县县城防洪预案》、《承德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承德县尾矿库防洪预案》、《橡胶坝度汛预案》、《22座小型水库应急抢险预案》、《23个乡镇度汛预案》和《378个行政村度汛预案》审核工作,在预案中针对可能出现的山洪灾害,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应急避险方案,形成了一整套度汛预案。
三是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组建抢险队伍。全县除有100人的专业抢险突击队及乡镇专业抢险队外,由县武装部负责,组建了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企业工人和农村青壮年群众为主要力量的抗洪抢险突击队5支、预备分队1支共932人,各乡镇、村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也分别组建了20人以上的抗洪抢险队伍,全县抢险队伍超过800支,总人数达3万余人。物资储备尖镐328把、编织袋37000条、铅丝10吨、铁锨1149把、救生圈172个、救生衣268条、探照灯5台、橡皮舟4条、冲锋舟1艘、夜视仪1台、摄像手电筒4个、救灾帐篷4个等。同时要求各乡镇、村和较大的企业也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做到备齐备足,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四是全面组织开展工程大检查,及早落实整改措施。本着早准备、早动手的原则,于4月中旬开始,对全县22座水库、22个塘坝以及23个乡镇和相关部门的防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一查清、二记册、三签字、四处理、五验收”“五步走”方法,对所查出的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已在主汛期前整改完毕。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警惕。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简报,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开展防洪抢险知识、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防溺水等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在《承德县周讯》上刊登了上汛令、清障令,并对县、乡、村三级水库防汛责任人进行了公示;印发6.26万份“致全县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公开信”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学校和家长的监护责任,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发放1500份通告到全县各行政村,提高山洪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县电台播以游走字幕形式提醒广大群众:汛期已至,严禁在“两河”橡胶坝、水库、塘坝、行洪河道内戏水、游泳、捕鱼和从事其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一切涉水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汛期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防汛抗洪、支持防汛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承德县水务局
- --综合性网站--
- --河北省政府网站--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教育厅
- 省科学技术厅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 省公安厅
- 省监察厅
- 省民政厅
- 省司法厅
- 省财政厅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省国土资源厅
- 省环境保护厅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水利厅
- 省农业厅
- 省林业厅
- 省商务厅
- 省文化厅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省审计厅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省地方税务局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省统计局
- 省粮食局
-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省物价局
- 省知识产权局
- 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 省公务员局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 省档案局
-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省无线电管理局
- 省盐务管理局
- 省地理信息局
- 省文物局
-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 省红十字会
- --全国水利网站--
- 水利部
- 中国南水北调网
- 中国水利报社
- 中国水利学会
- 中国水利网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黄河水利委员会
- 淮河水利委员会
- 海河水利委员会
- 松辽水利委员会
- 珠江水利委员会
- 太湖流域管理局
- 北京市水务局
- 天津市水务局
- 山西省水利厅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辽宁省水利厅
- 吉林省水利厅
- 黑龙江省水利厅
- 上海市水务局
- 江苏省水利厅
- 浙江省水利厅
- 安徽省水利厅
- 福建省水利厅
- 江西省水利厅
- 山东省水利厅
- 河南省水利厅
- 湖北省水利厅
- 湖南省水利厅
- 广东省水利厅
- 广西水利厅
- 海南省水务厅
- 重庆市水利局
- 四川省水利厅
- 贵州省水利厅
- 云南省水利厅
- 西藏水利厅
- 陕西省水利厅
- 甘肃省水利
- 青海水利
- 宁夏水利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 香港
- 新疆兵团
- --厅直单位网站--
- --设区市水利网站--
版权所有 © 河北省水利厅 Copyright2000-2008 投稿信箱:hbslwz@126.com
冀ICP备13020679号网 总访问量:0 日访问量:0 技术支持:载驰科技
网站标识码:1300000020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00047001-1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