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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张家口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0

2018年6月18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同意实施《张家口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视察张家口市时“要树立生态优先意识,建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生态兴市、生态强市的新路子”的指示精神,围绕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张携手筹办冬奥会的机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我修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打造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为加快张家口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规划》提出以全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重要水源地和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县、深度贫困县、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及沿线水土流失区域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探索并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将水土保持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群众水土保持意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50平方公里;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781平方公里。

《批复》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实,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来源:厅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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